第一部分 案例
福建省廈門市第三醫院信訪辦與服務中心主任陳冬裕違規接受服務公司宴請
元旦前夕,廈門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就包括廈門市第三醫院(以下簡稱市三院)信訪辦與服務中心主任陳冬裕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陳冬裕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2020年9月,陳冬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廈門市紀委監委)
第二部分 說紀
今日說紀:不吃公款吃老板,吃請背后是扭曲的利益關系在作祟
2020年4月8日,陳冬裕被曾經的“酒友”舉報了,其中一項內容就是陳冬裕曾兩次接受醫院外包管理服務公司宴請。很快,市三院紀委與同安區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此展開調查。
自2015年5月起,陳冬裕任市三院信訪辦與服務中心主任,主要負責處理群眾(患者)來信來訪和管理醫院客服、導診等。2016年起,市三院將客服導診服務外包,陳冬裕所在部門開始負責對外包公司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2019年底,中標的外包公司遭遇了資金和管理問題,需要找新投資人參股。陳冬裕便引薦了與自己相識多年的葉某藝成為該公司的主要股東。
“陳冬裕愛喝酒,愛跟人打交道,甚至有不少交好的‘酒友’。”調查組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
2019年12月31日臨下班,在陳冬裕的提議下,該公司股東葉某藝、管理員劉某紅、法人葉某瓊以及幾名員工,與陳冬裕一起到附近的川菜館用餐飲酒。期間,葉某藝自帶了一瓶2斤裝的洋酒,并且主動買了單。
2020年1月7日,陳冬裕再次接受該公司另一股東李某燕的邀請,前往參加公司尾牙宴。
“請陳冬裕吃飯喝酒,就是投其所好,目的就是搞好關系,開展業務比較順利。”與調查人員談話時,葉某藝毫不避諱請客的緣由。
“陳冬裕是三院后勤管理的負責人,直接管理、考核我們公司,我就趁著尾牙邀請陳冬裕聚一聚,熟絡熟絡感情。”李某燕向調查組坦言。
以利交者,利盡則散。2020年初,該公司發覺陳冬裕在工作考核中有意刁難,考核不及時、考核結果未及時反饋,懷疑其欲將該服務項目轉包給其他公司,便將陳冬裕違規接受宴請一事舉報。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2020年9月,陳冬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12月被廈門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
“不吃公款吃老板”是一種典型的隱形變異“四風”表現,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行為。接受一頓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未必立刻使某種利益訴求變現,但卻會成為公職人員的廉政風險點。“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推杯換盞之間,模糊的是親清政商關系界限,搭建的是潛在利益輸送鏈條。事實上,無論是上下級之間、管理者與管理服務對象之間,還是監督者與被監督對象之間,均存在短期或長期的政治、經濟利益關系。因此,無論標準如何、費用高低,但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都一概不能接受。
春節將至,公職人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務必警惕各種吃請,慎獨慎微慎欲,自覺凈化生活圈、交往圈、娛樂圈。不論人前人后、八小時內外,都要自覺遵紀守法,不放縱、不越軌、不逾矩,心中高懸紀法明鏡、手中緊握紀法戒尺、知曉為官做事尺度,管好手中權,過個健康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丹文 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紀委監委 楊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