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加2012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于2012年06月19日前致醫務科領取《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準考證》。
本人領取,請出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皆不予受理);代他人領取,請出示委托人身份證、本人身份證及委托人書寫的授權委托書;其他情況不予受理。
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放棄。
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請考生互相轉告,特此通知。
醫務科
2012年6月14日